香港海員工會連同相關海事團體向海運及空運人才培訓基金爭取專為遠洋海員而設的「航海訓練獎勵計劃」的獎勵金額提高。
1. 第一階段: 由每月6,000港元增加至10,000港元的獎勵津貼
2. 第二階段: 於岸上準備考試期間,提供每月3,000港元獎勵津貼,由為期6個月增加至最長9個月。
3. 新增第四階段: 向成功考獲海事處認可的二級(甲板高級船員)或二級(輪機師)適任證書的人士提供一次性40,000港元的獎勵金,及向成功考獲海事處認可的一級(甲板高級船員)或一級(輪機師)適任證書的人士提供一次性80,000港元的獎勵金。當中70%的獎勵金會在申請人取得資歷後,繼續在遠洋船上任職高級船員服務滿12個月後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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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日航海訓練獎勵計劃更新
第一階段: 為遠洋船舶上的甲板或輪機部實習生提供每月10,000港元的獎勵津貼,為期最長18個月(甲板實習生)或12個月(輪機實習生),另可獲考試費資助。
第二階段: 為成功報考海事處甲板高級船員/輪機師三級考試的實習生,在完成實習後並於岸上準備考試期間,提供每月3,000港元獎勵津貼,為期最長9個月。
第三階段: 為持有海事處簽發的甲板高級船員/輪機師三級適任證書,並獲聘請在遠洋船上擔任實習生,提供每月6,000港元獎勵津貼,為期最長6個月。
第四階段: 向成功考獲海事處認可的二級(甲板高級船員)或二級(輪機師)適任證書的人士提供一次性40,000港元的獎勵金,及向成功考獲海事處認可的一級(甲板高級船員)或一級(輪機師)適任證書的人士提供一次性80,000港元的獎勵金。當中70%的獎勵金會在申請人取得資歷後,繼續在遠洋船上任職高級船員服務滿12個月後發放。
*有相關要求及條款,一切更新以MATF資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