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同風雨 患難見真情
 
法援署的訴訟組,連同其他不同部門經過多月的努力,最近成功為145名曾於「明都會」郵輪工作的海員追討欠薪。整個訴訟每受疫情影響,無論在向海員索取指示,以至法庭聆訊,每一步驟均困難重重。幸得各方戮力同心,難關逐一克服,海員才得以討回欠薪。
海員的僱員保障跟一般僱員不同,他們並不受香港勞工法例的保障。海員通常可以採取的法律行動是透過扣押船隻,然後將其出售,以討回欠薪。扣船行動必須快捷,否則船隻一旦駛離香港水域,海員便追討無望。而當法援署取得法庭扣押令後,直至安排出售船隻,期間需負責支付法庭執達主任的開支,包括船隻停泊費、燃油費、海員糧食、交通和醫療費用等等。
 
船主不單欠薪超過一年,更切斷食水和糧食供應,船上又没有wifi網絡,海員在等候追討欠薪期間亦陸續出現健康問題,當中緬甸海員更不幸遇上國家政變,情況之惡劣,可以想像。幸得國際運輸工人聯盟Jason 和海員工會楊先生的鼎力協助,適時為海員籌措物資,送上網絡咭、口罩和消毒用品等等,問題得以舒緩。
 
由於疫情和限聚令,法援署同事須分批為145名海員(分別為15烏克蘭、53緬甸及77中國內地海員)安排宣誓及預備法庭文件。當時法援署把面積最大的訓練室開放給海員、翻譯員及本署同事處理案件,祈望盡快取得法庭命令出售船隻。但船主濫用司法程序,作出無理抗辯,案件無奈備受拖延。法庭明乎此情況,最終剔除了船主的抗辯,並於今年三月底以視像形式進行聆訊,頒布命令出售船隻,由執達主任安排拍賣,在扣除法援墊支費用後,餘下的金額悉數按比例用作支付海員的欠薪。
 
去年,海員獲安排分批回國,其中面對政局不穩的多名緬甸海員,執達主任為他們安排飛機回國的過程亦殊不容易。此外,大部分內地海員趕著返家過年,卻無法負擔租住隔離酒店的費用,海員之間即行守望相助,互施援手解決問題,說得上「風雨同路行 患難見真情」。
事後回顧,法援署同事、工會代表、法院、法庭執達主任、法院會計部門,以及許多其他部門同事,全體同心通力合作,好讓一眾海員能盡快收妥欠薪,各自安心歸家回國,令事件圓滿告一段落,實在教人鼓舞和興奮!
 
轉自法援署 Facebook 0621_17:28